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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轻工集团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场地招租公告 (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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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轻工集团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现有以下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招租场地一览表:

 

备注:

1、月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

2、物业管理费(含公维金,不含水电费):3元/㎡/月。

3、房产现况为前手承租人作为酒店用途经营,在合同解除后,按现况移交;房产里面的家具、家电及设施设备根据约定由前手承租人限期处置;在房产交付时,竟租人可能需要重新购置家具、家电及设施设备,并对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装饰。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政策规定,承租人租赁使用标的房屋必须报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或需要相关资质的,各类相关行政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责任。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招租人要求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竞租。请参加竞租者认真阅读本招租文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特别说明:如在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不变更招租条件,继续挂拍。

1、招租人:厦门轻工集团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招租委托代理机构:厦门建发拍卖行有限公司。

3、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截止日期以建发拍卖行公告为准。

4、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38层,厦门建发拍卖行。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3055220610。

5、拍卖会时间:以建发拍卖行公告为准。

6、拍卖会地点:建发拍卖行线上拍卖平台E建拍(https://www.ejianpai.com)

7、拍卖形式:竞价拍卖,价高者得。

8、每个标的开拍条件:必须有1家及以上竞租人参与拍卖才可拍卖。

9、拍卖佣金:承租人应缴拍卖机构的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的首年一个月租金金额的6折收取。

10、承租条件:

(1)竞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竞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运营酒店的相关经验和专业团队,其公司(含全资、控股子企业)目前正在经营管理的项目不少于1个,并提供有效案例。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人不得报名竞租:

①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曾拖欠招租方租金累计达3次及以上、曾被招租方列入安全隐患整改黑名单、曾承租招租方房产存在违约转租行为的。

④与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业务活动中没有恶意违约、恶意竞标、经营范围不符合招租方案、拒不配合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拖欠较大金额租金或存在违约的诉讼等情形。

⑤属于污染型企业、或从事危化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

⑥属于经营/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业。

⑦房产租赁用途不符合招租方设定的条件。

若承租方隐瞒以上情形承租的,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

(3)接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担维修排险责任,并同意签订承诺书。

(4)本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5)最终解释权归厦门轻工集团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招租人:厦门轻工集团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